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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国际专利申请
PCT国际专利申请是指依据《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旨在解决就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时,减少申请人和各个专利局的重复劳动。以下是对PCT国际申请的详细介绍:
一、PCT国际申请的含义与背景
PCT是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国际性条约,于1970年6月在华盛顿签订,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实施。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接受中国公民、居民、单位提出的PCT国际申请。
二、PCT国际申请的途径与优势
目前,中国的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相较于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具有以下优势:
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申请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中文或英文)撰写申请文件,并直接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推迟决策时间,准确投入资金:在国际阶段,申请人会收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和一份书面意见。根据报告或书面意见,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然后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内主动办理进入某个或某几个国家或地区的手续,即提交规定的文件和缴纳规定的费用。
完善申请文件: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
三、PCT国际申请的两个阶段
PCT国际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国际阶段:
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以中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并要求中国的优先权,无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国际检索:每件PCT国际申请都应经过国际检索。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PCT国际申请,国际检索一般由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
国际公布:国际局将于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国际初步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同时或在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提出国际初审请求,并交纳审查费。国际初审单位会出具国际初审报告,申请人可根据该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国家阶段:
申请人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0/31个月届满前选择PCT成员国,并向该国专利局申请其国家专利,即进入该国的国家阶段。
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须要将申请文件翻译为申请国的官方语言,其主要程序与在国内申请专利相同,即包括申请进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等程序。
四、PCT国际申请的注意事项
优先权期限:申请人已在一个国家申请了专利,可以在12个月内提交PCT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费用缴纳:PCT国际申请涉及多个费用,包括国际申请费、国际检索费、国际初步审查费以及进入各国阶段后的国家费用。申请人应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文件翻译:进入国家阶段时,申请人需要将申请文件翻译为申请国的官方语言。翻译的时限和要求因国家不同而异。
代理机构选择:申请人可以选择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